0551-68500918 芬諾唑 4%+氰氟化物 16% ME
使用範圍及使用方法
| 作物/地點 | 控制目標 | 劑量(配製劑量/公頃) | 申請方法 |
| 稻田(直播) | 一年生禾本科雜草 | 375-525毫升 | 噴 |
使用技術要求
1.本品施用技術要求較高,施用時應防治水稻5葉1穗後,確保水稻安全。
2.施藥前將田間水排乾,施藥後1-2天復水,保持3-5公分淺水層,連續5-7天,水層以淹沒稻心和葉片為宜。
3.噴藥需均勻,避免重噴漏噴,不要隨意加大用藥量。 5片葉以下的水稻幼苗禁止使用此藥。
4.用藥最佳時期為芋種2-4片葉時,雜草較多時應適當增加用藥量,每畝對水30公斤,莖葉均勻噴霧,避免藥液飄移至小麥、玉米等草類作物田間。
產品性能
本品專用於水稻田除草,對後茬作物安全。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雜草、稗草、獼猴桃、二穗雀稗等。隨著草齡增長,用量應適當增加。本品經莖葉吸收,經韌皮部傳導,在雜草分生組織細胞分裂生長無法正常進行時累積。
預防措施
1.每季最多使用一次,噴藥後水稻葉片可能出現少量黃斑或白斑,一週後即可恢復,不影響產量。
2.水稻收穫期,收割施藥後如遇大雨,應及時開田,防止田間積水。
3.包裝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得挪作他用或隨意丟棄。施藥後,應徹底清洗施藥機具,剩餘藥液及沖洗施藥機具的水不得倒入田間或河川。
4.配製和運輸本劑時,請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。
5.使用本產品時應配戴防護手套、口罩、穿乾淨的防護衣。工作結束後,應用肥皂和水清洗臉部、手部及暴露的部位。
6.避免與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接觸。
7.禁止在水產養殖區、河川池塘附近使用。禁止在江河池塘等水體中沖洗施藥器械。禁止在有魚、蝦、蟹等水生植物的稻田中使用。施藥後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體。禁止在有赤眼蜂等天敵釋放的地區使用。
8.不能與抗闊葉雜草類除草劑混用。
9.在乾燥條件下可使用高濃度的核准劑量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狀: 代謝性酸中毒,出現噁心、嘔吐,繼而出現嗜睡、四肢麻木、肌肉震顫、抽搐、昏迷,嚴重者可出現呼吸衰竭。如不慎濺入眼睛,應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;如接觸皮膚,應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清洗。如吸入,應移至空氣新鮮處。如誤食,應立即持標籤送醫院催吐、洗胃。洗胃時切忌用溫水。也可使用活性碳、瀉藥。無特效解毒劑,症狀治療。
儲運方法
包裝後應貯存在通風、乾燥、防雨、陰涼的倉庫內,遠離火源、熱源。儲運過程中應防潮、防曬,避免兒童接觸,並加鎖。不得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混儲混合。



